甘祖昌(1905-1986),莲花县坊楼镇沿背村人,被称为“将军农民”,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先后参加了国内革命战争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。新中国成立后,甘祖昌曾任新疆军区后勤部副部长、部长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由于身体原因,甘祖昌多次主动提出申请,并经党组织批准,1957年8月,甘祖昌辞去职务,带着家人回到家乡,开始了29年的“农民生涯”。
在荣誉和享受面前先人后己
为推行军衔制度,1954年部队开展等级评定。新疆军区后勤部的同志们一致通过甘祖昌为正师级,报到总政治部,被批准为准军级。甘祖昌立即向中央军委写了报告,认为自己的级别应该降下来,评个正营级就够了,中央军委没有同意他的请求。1955年,甘祖昌被授予少将军衔。授衔仪式结束后,甘祖昌对妻子说:“比起那些为革命牺牲的老战友,我的贡献太少了,组织上给我的荣誉和地位太高了!”
甘祖昌不仅淡泊名利,在生活作风上也从来都是吃苦在前、先人后己。沿背村第一次通上电的时候,因为电站功率很小,只能让一半的农户先用上电。大队干部考虑到甘祖昌是位老红军,又为电站建设出资出力,就想优先让他家用上电。甘祖昌知道后坚决不同意。直到一年后,全村各家都装上了电,他家才装上电。电工考虑到甘祖昌年纪大、眼力差,准备给他安装60瓦的灯泡。甘祖昌不愿搞特殊,坚持只装15瓦的灯泡。他说:“我是普通农民,不是特殊社员,受党的教育时间长,更要自觉遵守纪律。”
在建设家乡过程中无私无我
甘祖昌自己一生艰苦朴素、勤俭节约,对群众对集体却是大公无私、毫不吝啬。他每月工资330元,可为了支援家乡建设,仅乡、村政府有据可查的捐献就有79032元,占工资总额的70%以上。而他平时为乡亲们救急解难时拿出的钱,更是无从计算。回乡29年,甘祖昌参与修建了3座水库、25公里水渠、4座水电站、3条公路、12座桥梁,为促进家乡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。
甘祖昌在参与家乡建设过程中,总是“精打细算”,用好公家每一分钱。1966年,上级决定重建沿背大桥,请专家设计了新大桥图纸,并配套了10万元的建桥预算,由甘祖昌担任建桥总指挥。为了压缩预算、节省费用,甘祖昌顶着压力亲自上门聘请“管制分子”、建筑工程师刘乃基担任大桥技术员,将建桥预算由10万元减至3万元。建设期间,甘祖昌又“一分钱当作两分钱花”。最后,沿背大桥竣工只花费1.2万元。甘祖昌又将剩余的1.8万元在其他地段指挥建起了1座中型桥和10座小桥。
在廉洁齐家上率先垂范
甘祖昌尤其重视家风建设,讲党性重原则,从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为家人搞特殊、谋福利。
甘祖昌的大儿子甘锦荣身体瘦弱,1951年来到新疆,希望通过父亲的关系找一个轻松的好工作。当甘祖昌得知儿子在家乡会打铁,便毫不犹豫地将他安排到打铁厂干锻工。甘祖昌的母亲知道后很是气愤,来信责备甘祖昌。甘祖昌回信说:“现在刚解放,厂里机器少。干部子女应该带头干粗活,等以后条件好了,就解决了。”
甘祖昌严格要求子女,从小就要求他们和普通农家孩子一样打赤脚、干农活。对于孩子们穿衣和穿鞋,他要求一件衣服穿三年,一双袜子穿一年,穿小了的往下传,破了的不准丢掉。有一次,三女儿甘公荣穿破了洞的鞋子去上学被同学嘲笑,回家后就把鞋子脱了丢在门旮旯里,还找到甘祖昌诉苦。甘祖昌赶忙找来丢掉的鞋子,戴着老花镜,一针一线地补着破洞说:“孩子,穿破鞋不丢人,贪图享受才不好。你是少先队员,是革命的接班人,艰苦奋斗的好习惯不能丢掉。”
1986年3月28日,甘祖昌在江西莲花病逝,享年81岁。他留给家人唯一的遗产是一只铁盒子,里面仅有用红布包着的3枚勋章。
无论当将军还是当农民,甘祖昌始终坚守淡泊名利、一心为公、不搞特权、艰苦奋斗的高尚情操,彰显了律己修身、廉洁奉公的清廉本色。